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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月17日上午,昆明高新区召开党工委2016年第三次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宇首先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参会成员进行了学习交流发言。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陈勇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党的建设,关键是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成为又一件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解决了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等问题。其核心思想就是“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要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陈勇要求,高新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心中有戒,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带领大家为高新区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宇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问责极其重要,力度非常关键,不是对错才问责,做得不够也要问责。同时,把党组织也作为了问责的重点,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党员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认真履职、带好队伍。

  苏宇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快学深学,组织全区党员学习,要把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基层组织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二要严以律己,严格执行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要思想认识到位,时刻紧绷“问责”这根弦,把问责规定作为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推进工作的严格要求。三要以上率下,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各部门领导班子在学习中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带好队伍,对出现被问责的情形要实行“一案双查”。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各部副部长,机关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正职、国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马金铺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