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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

    
  3月31日,高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市委常委、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敏正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改革办负责人及各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出席会议,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工委书记苏宇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机关高效有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办法(送审稿)》、《昆明高新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中共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送审稿)》三个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文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中央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工作进行了重要安排部署。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头3年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3年”等重要论述,力争把改革的主体框架搭建起来,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要加强对各领域改革的全面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明确标注出来,排出优先序,重点推进,发挥好支撑作用。要深入贯彻学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和李纪恒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抓好改革力度的强化、改革程序的规范、改革节奏的掌控和改革质量的提升,进一步破解事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要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的安排部署和程连元书记的讲话要求,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这一开局之年,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谋划改革、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务实高效落实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动力支撑和制度保障,力争在今年的深化改革工作中再创佳绩。

 

  会议指出,《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机关高效有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办法(送审稿)》是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系列文件之一,年内还将审议其他制度文件。这些制度的出台,将对我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效决策有着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评议制来强化监督,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考核考评机制,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2016年我区各项深化改革任务。一是要抓紧出台《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在《要点》内容上要严把质量关,要按照“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察落实,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在手上”的要求,梳理2016年的重要改革工作。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思考,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我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提出并完成好2016年改革工作任务;要积极主动作为,把改革工作作为推动部门工作上台阶、解难题、出成绩、树亮点的发动机和引擎;要形成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的部门奖惩机制,区改革办、目督办要研究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形成推进改革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避免“改与不改一个样、多改少改一个样”的情况发生。我区深化改革7个专项小组组长、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统筹规划、督查衔接作用,确保在重要改革方案的提出、起草、出台、实施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改革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好任务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要按照2016年高新区经济工作会议对深化改革工作的要求,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开展成果评估,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必要时,要针对改革方案,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各部门(单位)要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健全能定责、可追责的督查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