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高校毕业生服务事项
一、 业务名称
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
办事职责
1、负责为辖区内符合条件并自愿提出申办的企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负责为辖区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
3、负责对辖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的工作机制、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管理、提升就业见习的质量。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昆人通〔2009〕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237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转发省级部门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文件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27号)。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
3、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长;
4、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5、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报程序
1、省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申办见习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并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2、州市、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申办见习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并附上述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3、驻滇中央企事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申办见习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并附上述相关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年度内累计提供50个以上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经相关部门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级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审核合格的,授予“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标牌。对符合国家级见习示范基地条件的,将推荐申报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参加见习
1、提供见习岗位。见习基地及时向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提供见习岗位信息(含见习岗位、期限、专业要求等有关信息)。
2、组织见习报名。我省高校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均可申报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内,每周见习时间一般不超过40小时。
申请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须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可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也可到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报名。
3、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基地应与高校毕业生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就业见习协议》,明确期限与岗位,津贴补助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
见习生活补助
见习期间,各见习基地必须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费,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生活补助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省级补助600元,市级补助200元。
办事时限
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示范文本: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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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XXX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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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XXXXXX |
所属行业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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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
XX人 |
网站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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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XX |
工作部门 及职务 |
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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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XXXXXXXXXXX |
传真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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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XX市XX区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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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XXXXXX |
电子邮箱 |
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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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见习岗位数 |
见习时间(月) |
见习待遇(元/月) |
似录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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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XX个月 |
XXXX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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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见习基地)申请意见 |
(盖章)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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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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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意见 |
(盖章)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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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1.随本表须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2.年度提供见习岗位数达50个以上的,确定为省级授牌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并在审核意见栏注明;3.拟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达到见习人数10%的,推荐申报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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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编号: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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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XX |
性别 |
X |
出生年月 |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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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编号 |
53XXXXXXXXXXXXXXXX |
文化程度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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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XX学校 |
所学专业 |
XX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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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号 |
XXXXXXXXXXXXXXXXXX |
毕业时间 |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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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
专业(工种):XX 等级: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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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XX市XX区XX街XX号 |
所属地区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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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XXXXXXXXXXX |
邮政编码 |
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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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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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学校或单位 |
学习专业或工种(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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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
XX学校 |
XX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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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
XX公司 |
XX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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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见习 单位 |
XXX公司 |
报名见习专业(岗位) |
XXXX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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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基地意见 |
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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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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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样本)
甲方: XX公司 (单位/公司)
乙方: 李XX (高校毕业生)
为明确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乙方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 年 XX 月 XX 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
二、见习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的 XX 部门,从事 XX 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乙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 XX 元;每月 XX 日前向乙方提供 XX 元的基本生活补助;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
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见习时间之外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见习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选中正式招用的;(2)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3)连续无故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5天以上的;(4)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5)见习毕业生主观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一定损失的;(6)见习毕业生因其他原因提出终止见习协议的。
四、违约责任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9、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1、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XXXXX公司 乙方(签名):李XX
授权代表(签字):张XX
XX年 XX 月 XX 日 XX年 XX 月 XX日
二、业务名称
昆明市高新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
办事职责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就业服务登记,掌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向、就业服务需求,提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政策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4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工作文件的通知》(昆人社通〔2013〕137号)
办事条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
办理程序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为高校毕业生查询招聘信息,物色岗位,向招用工单位、高校毕业生双向推荐,并为高校毕业生开具用工推荐信。
办事时限
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示范文本: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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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基本信息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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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XX |
性别 |
XX |
民族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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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XX年XX月XX日 |
身份证号 |
53XXXX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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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
XXXXXXX |
现户籍所在地 |
XX市XX区XX街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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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XX市XX区XX街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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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XXXXXXX |
联系手机 |
13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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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用固定电话 |
0871-XXXXXXX |
是否困难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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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状况 |
□零就业家庭 □低保家庭 □个人残疾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家庭及个人均存在困难情况 □其他困难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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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XXXXXX |
备用联系人及电话 |
李XX 13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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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历和技能信息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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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XXXXXX学校 |
毕业时间 |
20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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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名称 |
XXXXXX专业 |
学历 |
本科/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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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编号 |
XXXXXXXXXXXXXXX |
专业技术职务 |
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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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持有国家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 |
1、 XXXXXXXXX ( XXXXX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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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XXXXXXXX (XXXXX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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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求职需求信息栏目(至少填写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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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到省外就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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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职业名称1 |
XXXXXX |
月薪要求 |
XXXXXX |
就业地点 |
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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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职业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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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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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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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职业名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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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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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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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需求信息栏目(非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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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需求类别 |
□职业技能培训 □创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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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工种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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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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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
□求职□失业□就业□其他 |
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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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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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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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共就业服务就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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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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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户籍所在地:指户口簿的内容,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州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2、地址:指高校毕业生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3、困难状况:指高校毕业生具有哪种家庭或者个人的困难状况
4、前户口所在地:指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口登记地区的地址,以入学前户口簿的内容为准。
5、专业名称:指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以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的内容为准。
6、职业名称:指高校毕业生做求职登记时,所希望求职的职业名称。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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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XX |
联系手机 |
13XXXXXXXXX |
登记日期 |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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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证号码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注意填写正确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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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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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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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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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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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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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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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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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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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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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就业情况(含岗位称) |
1、 |
推荐结果 |
□成功□失败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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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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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荐结果 |
□成功□失败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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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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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荐结果 |
□成功□失败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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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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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享受政策金额 |
享受主体 |
经办人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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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帮扶 |
贷免扶补创业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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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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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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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就业帮扶 |
职业介绍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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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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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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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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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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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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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求职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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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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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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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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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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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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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就业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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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帮扶 |
享受就业见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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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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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别 |
□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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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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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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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保障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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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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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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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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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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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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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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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就业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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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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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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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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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日期:指高校毕业生本次实名登记的日期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包括年、月、日,表示方式为YYYYMMDD。
2、政策金额:指核准劳动者本次享受相关政策的具体享受金额
3、享受主体:分为本人享受、就业单位享受和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享受等三类。
4、实现就业情况:从单位就业(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就业)、自主就业(含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其他自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自主创业)、特殊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含社区岗位、基层项目、科研助理、参军入伍、升学、出国、自愿暂时不就业、其他)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