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窗口办理
服务事项及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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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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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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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依据 |
根据《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9号)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七条等规定,申请办理《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应当递交以下材料:租用经营场所的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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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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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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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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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D座2楼。民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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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811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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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至少有两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 2、盲人按摩人员应当达到从业人员的25%以上; 3、按摩场所设有必要的卫生清洗、消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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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者以本人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 2、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身份证》; 3、盲人按摩人员的《身份证》、《中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4、按摩人员的《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5、初次申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通知书”; 6、年度复核需交回上年度的《资格认定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