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书审批办理流程指南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窗口办理

服务事项及流程指南

事项名称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书审批

 

 

单位部门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职权依据

根据《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9号)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七条等规定,申请办理《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应当递交以下材料:租用经营场所的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等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审批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受理地点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D2楼。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

68115617

申请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至少有两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

2、盲人按摩人员应当达到从业人员的25%以上;

3、按摩场所设有必要的卫生清洗、消毒设施。

申请材料

1、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者以本人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

2、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身份证》;

3、盲人按摩人员的《身份证》、《中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4、按摩人员的《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5、初次申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通知书”;

6、年度复核需交回上年度的《资格认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