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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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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窗口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卫生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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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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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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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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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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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D座2楼。卫生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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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811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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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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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申请人签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签章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一(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经营场所合法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生产、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原件各1份); 6、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及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7、提供具备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8、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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