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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指南

 

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单位窗口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计生窗口

职权依据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审批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受理地点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大厦D座2楼。计生窗口

联系电话

68115619

申请条件

1、夫妻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成年发生意外死亡,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3、夫妻依法生育过二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14周岁前发生意外死亡,不再生育的;

4、夫妻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只有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6、再婚夫妻中一方属再婚,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属初婚或再婚,未生育未收养过子女,双方再婚后经批准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7、无配偶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8、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经审核盖章的《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原件(每人一式两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3、独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4、再婚人员需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必要时提供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等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6、办理人半寸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