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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自谋职业人员医保参保审核准入及退休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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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其它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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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设立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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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及地点 |
昆明高新区医疗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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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
昆明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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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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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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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材料) |
国企兼并,破产的文件;2、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3、中央属国有企业:提供国务院国资委等职能部门的终批批文;4省属国有企业;提供省政府、省财政厅、省经委、省企改办、省国资委等职能部门或经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终批文件;5、市属国有企业:破产、兼并者提供昆明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办公室终批批文,或企业破产的法院公告;其它方式改革改制者提供市体改办等职能部门的终批批文;6、县市区属国有企业;提供县(市)、区政府或发改局等职能部门的终批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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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表格) |
《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审核认定表》《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人员医疗保险审核批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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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交申请及材料— 审核—审批合格后给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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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说明 |
2个工作日,无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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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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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级行政管理事项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