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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设立依据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第四条

受理部门及地点

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地址: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高新阳光大厦D座1楼,电话:8155365)

决定机关

昆明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请条件(材料)

一、行政许可条件
1、年满16周岁;2、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合格;3、符合所申请职业技能资格条件。
二、申请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原件1份);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低一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本人学历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申请人大一寸近照(3张)

申请书(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表格可在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批的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设报名点免费领取

审批流程

申请人报名→昆明高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送材料→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申请人进行理论鉴定和实作鉴定→对合格者进行复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对单项合格者,两年内保留合格科目成绩,不合格科目需再参加鉴定,
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办理时限及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编号后7日内

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备注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