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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职业培训机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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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行政许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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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3、《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3〕44号)第十一条;4、《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及评估标准(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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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及地点 |
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地址: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高新阳光大厦D座1楼,电话:8155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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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
昆明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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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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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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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材料) |
一、行政认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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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表格) |
申请人需填写《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筹建申报表》,表格可到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免费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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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申请人填写《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筹建申报表》并齐备相关材料→昆明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受理→高新区劳动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组织,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和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有关专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办材料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审核意见及申办材料后做出批复→符合条件的颁发《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辖范围的应持《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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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说明 |
收件结束后,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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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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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