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劳动用工登记

事项名称

劳动用工登记
 

业务类型

管理服务项目

事项设立依据

 

受理部门及地点

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地址: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高新阳光大厦D座1楼,电话:8155365)

决定机关

昆明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请条件(材料)

一、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具备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劳动合同内容合法
二、申请材料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组织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或者其他依法成立取得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2.工资册、劳动合同登记表(原件各1份);3.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合同变化登记备案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的《劳动合同登记表》(原件各1份);2.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登记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3.有关机关批准用人单位成建制划入或者划出的文件(原件1份);4.劳动者退休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5.劳动者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6.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1.劳动者花名册(原件1份);2.宣布撤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证》,文本可在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领取

审批流程

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证》并备齐相关材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递交材料→审查核实→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办理时限及说明

自受理之日2个工作日内,交上级部门审批

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备注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