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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审批内容

昆明高新区内符合《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和验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令第3号);
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条    件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2、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安全设施专篇》)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表》。
3、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4、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5、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安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安全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6、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劳动行政部门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查表》。

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
1、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安全设施专篇);
4、安全预评价报告;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清册、工艺流程及主要职业危害;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其他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
1、验收申请和验收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查表》;
3、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安全设施防护措施情况报告(包括试运行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采取的措施等);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简述;
7、建设项目主要职业危害简述;
8、质监、消防、防雷防静电等部门检测合格报告;
9、建设项目连续72小时运行记录;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
1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其他相关的文件、资料。

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查表》,可在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            )下载,或到申请受理地点免费领取。

受理机关

昆明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昆明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明高新区火炬大厦715室,联系电话:8155259)。

决定机关

昆明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程    序

申请单位向高新区安监局递交申报材料---受理---现场审查---组织评审---在审查表上加签审查意见;
经审查不能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证件有效期

法律效力

未  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按照《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处罚。

 

收    费

年检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