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之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三十日内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逾期将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他证明身份 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 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所有报送资料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