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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变更、注销)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变更、注销)

业务类型

审批

事项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受理部门及地点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火炬大厦9楼917、918、912、916、913、910号办公室

决定机关

云南省商务厅

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请条件(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报告; 2、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单》复印件;3、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复印件;4、企业章程;5、董事会成员名单或执行董事名单原件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6、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委派书原件;7、监事会人员名单或监事名单原件(各人签名)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8、经公证过的营业执照、开业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9、投资者的资信证明;10、办公、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文件;1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限生产类项目);12、若项目涉及专项审批或特种行业则需行业主管部门批文(如医药食品、环保、出版印刷等需前置审批);1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4、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为设立需提交的材料,若为变更或注销,根据内容不同有所区别

申请书(表格)

无固定模式

审批流程

材料齐全接件——项目跟踪人初审、制作相关请示——报管委会领导审批——制作批复——商务系统输机——商务厅审核批准——打印批准证书——到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及说明

材料齐全管委会内部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加上商务厅审批时间

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备注

管委会原有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