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医师执业注册审核

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审核

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审核)

事项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3条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2条

受理部门及地点

社会事业局卫生管理处  高新管委会火炬大厦813室

决定机关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

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申请条件(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2份)
(二)《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份)
(三)《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正本或副本2份)
(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 (体检表统一使用《云南省医师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
(七)近期小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3份
(八)所提交材料属实的保证书(原件1份)
备注:
1、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者,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的,须交回《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二年内未注册者,还需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高一级别公立医院3至6个月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申请书(表格)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可从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下载)

审批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查的,现场办结
2、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办理时限及说明

0

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备注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