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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中小学、幼儿园接受外国学生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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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其它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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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设立依据 |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外事办公室、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云教〔2003〕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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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及地点 |
高新区教育局 昆明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 大厦A座3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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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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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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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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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材料) |
(1)申请人入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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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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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1)学校、幼儿园向高新区教育局申报并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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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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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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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