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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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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其它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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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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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及地点 |
高新区教育局 昆明高新区科高路999号阳光 大厦A座3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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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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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电子政务系统办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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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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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材料) |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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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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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高新区教育局受理—审批—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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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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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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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 |